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 |
职位及 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财务 01001 |
76.5 |
吴婉婷 |
10130010316 |
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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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丹 |
1013001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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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嘉凌 |
101300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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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璇 |
1013001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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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勇超 |
1013001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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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精芳 |
1013001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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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食品安全检验员(仅限博士) 01002 |
64 |
马炎 |
101300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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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爽爽 |
101300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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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晗 |
101300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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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食品安全检验员(硕士及以上) 01003 |
77.5 |
王玲玲 |
101300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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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婷 |
1013001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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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纯 |
1013001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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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动物检疫检验员 01004 |
69.5 |
任君玉 |
1013001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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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佳 |
1013001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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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旋 |
1013001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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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化学品检验员 01005 |
74 |
熊壮 |
101300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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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 |
101300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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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鑫 |
101300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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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植物检疫检验员 01006 |
73.5 |
周荣芳 |
101300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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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辉 |
101300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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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 |
101300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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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轻纺类商品检验员 01007 |
73 |
梅媛媛 |
101300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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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紫薇 |
1013001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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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遥雪 |
1013001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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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执业医师 02008 |
73.5 |
武长礼 |
10130011911 |
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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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实验员 02009 |
74.5 |
王春燕 |
1013001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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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 |
101300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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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川 |
101300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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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 |
1013001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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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真君 |
1013001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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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洁 |
1013001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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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人员 02010 |
80 |
朱志超 |
101300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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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欣欣 |
101300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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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璇 |
1013001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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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无调剂或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3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chu@hbciq.gov.cn。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心××职位面试”。
3.在《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函》(详见附件1)中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个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电话、是否参加面试。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11月23日12时前传真至027-58906239并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hbciq.gov.cn,同时打电话027-58906230确认是否发送成功。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00-17:00。
复审地点: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考生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将于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5)。
(三)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集合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27-58906230(电话)
027-58906239(传真)
renshichu@hbciq.gov.cn(电子邮箱)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函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5.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函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人,(身份证: ,准考证号: ,最新联系方式: ),报考你局
职位,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分,已取得贵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资格,保证按时参加面试。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2017年 月 日
(面试确认函请于2017年11月23日12时请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hbciq.gov.cn)
附件2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中心××职位,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本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手机):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并按指模):
2017年 月 日
注:1、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该声明需传真027-58906239到我局,并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hbciq.gov.cn,同时请致电027-58906230确认传真是否收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复印粘贴)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心××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4
待业证明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同志,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7年 月 日
出具证明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附件5
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88号
附近公共交通:公交车575、579、740、801路至琴台大道中央公园站